曾於香港的美容化妝行業內待過一陣子,發現市場內大部份的marketer都比較保守;特別於行銷手法上。
不少品牌認為”我是高檔”的,只賣傳統廣告,創意行銷絕不採用。
直至1年前社交網絡大舉興起,各個品牌在迫於無奈下只好參上一腳。
可是,真的在做social media marketing嗎? 網絡社交平台對他們而言,也不過是另一個賣廣告的渠道吧?
噢, 差點忘記了,其實今篇文本意不在評論香港的情況,這兒還是不作多說。
今次要分享的是美國化妝老牌Dermablend的行銷案子。
Dermablend於1981美國成立,以遮瑕產品最有名氣。
這個品牌其實我不太熟識,大家有興趣了解的可以到網上搜尋看看,我有興趣的是它最近推出的一個行銷廣告:
(國內童鞋可按此觀看: http://v.youku.com/v_show/id_XMzE4MDU1NDky.html)
化妝品牌用男人,不稀奇。但用全身紋身的男人(Rick Genest)? 只可以說想出這個點子的人真是危高人膽大!
廣告不只完全針對了產品的特性,還噱頭十足! 絕對值得參考一看。